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村集体
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兴自然集字[2024]7号
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报兴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出让地块编号为XH2024JT3-3,坐落于安丰镇振安路南端S229西侧,入市主体为安丰镇九丰村村民委员会,面积24960平方米(约37.44亩),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行业类别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 300 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年开票销售收入不低于 400万元/亩;亩均年税收不低于 15 万元/亩。挂牌价格按照兴政办发〔2023〕31号文件执行,为25万元/亩。土地挂牌起始价936万元,竞买保证金188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另缴建设规费、契税及土地交易服务费。该宗地中含建筑物12162.57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730.8万元,建筑物与土地一并出让,竞得人须与安丰镇人民政府另行结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及有关文件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有意申请竞买者应提供的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出让须知》。
三、以上公告出让的宗地不得新上国家明令禁止或者限制的设备、工艺和产品。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4日(工作日),到指定网站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通过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28.85:82/view,)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竞买申请人方可在网上交易系统实时进行报价。
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竞买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与否均不计息。竞得者除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外,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规费。
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9时至2024年11月14日9时。
七、以上地块竞买人须进行现场踏勘,联系方式如下
XH2024JT3-3地块,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五分局陈爱军15952699928。
八、XH2024JT3-3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前,与市政府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明确各项指标,否则竞得无效。
九、该宗地中含建筑物12162.57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730.8万元,建筑物与土地一并出让,竞得人须与安丰镇人民政府另行结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人;
2.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3.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 0523-83204011 陆先生
竞买保证金开户单位:兴化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竞买保证金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的交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成交后土地出让金开户单位:兴化市财政局
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5日
地块编号 | 面积(㎡) | 起始价(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 挂牌开始时间 | 挂牌截止时间 | 附件 |
XH2024JT3-3 | 24,960 | 936 | 2024-11-05 | 2024-11-13 | 2024-11-05 | 2024-11-14 | 一键下载 |